

按照日本的公司法,公司分为5种类型:
- (1)株式会社 KABUSHIKI GAISHA
- (2)合同会社 GODO GAISHA
- (3)合名会社 GOMEI GAISHA
- (4)合资会社 GOSHI GAISHA
株式会社类似于中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;合同会社是指合作制有限责任公司;合名会社是指投资成员负无限责任的公司;合资公司是指投资成员负有限或无限责任的公司;
另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形式还有
- (1) 任意组合 (NINYI KUMIAYI)
- (2) 匿名组合(TOKUMEI KUMIAYI)
- (3) 投资事业有限责任组合 (LPS)
- (4) 有限责任事业组合 (LLP) 等
上述公司类型中,株式会社是最为普遍的。下面就公司法对株式会社的基本要求及其设立步骤予以简要概括。
基本要求
- 1. 股东数(出资者数)
- 至少1名
- 2. 资本金
- 1日元起。
但是,依照所从事的行业不同,也有相应的最低资本金的要求。
- 3. 实物出资
- 可以,但是实务的价格超过500万日元的需要法院指定人员的核查。
- 4. 劳务出资
- 不可以
- 5. 董事(取缔役)
- 至少1名,而且必须是日本居民
- 6.董事会(取缔役会)
- 可以不设
- 7.监事(监查役)
- 可以不设
- 8.设立费用
-
| 注册费 |
150000日元(注) |
| 公证费和印花税 |
90000日元 |
| 股票证书,公司印章,和代表取缔役印章 |
30000日元 |
| 合计 |
270000日元 |
(注)资本金的1/7000,但不得少于150000日元。
上面费用不包括委托行政书士的相关咨询费用,通常是50万至70万日元。